当前位置: 首页 >> 信息公告 >> 正文

关于2016年度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调查研究类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7-06-20 浏览次数: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中央财政支持陕西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、《西安财经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精神,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设立“2016年度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调查研究类课题”(简称“丝路调研课题”),现就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,紧密围绕“政策沟通、设施联通、贸易畅通、资金融通、民心相通”的总体要求,立足陕西、服务国家、放眼全路,全面深入分析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状况,开展“一带一路”相关领域的专题调查研究,及时为“一带一路”发展提供高质量、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服务。

二、课题指南

2016年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调查研究类课题选题指南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见附件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各申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和《指南》要求,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。

1.课题选题。丝路调研课题必须按照《指南》拟定的选题进行申报。鼓励开展跨部门、跨单位、跨学科的研究,鼓励学者之间、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,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。

2.课题类型及时间要求。

丝路调研课题拟设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。调查报告提交时间均为2017年6月。

3.资格审查。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者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;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;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丝路调研课题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1.课题申报者须认真填写《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调查研究类课题申请书》及《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调查研究类课题论证活页》。《申请书》和《论证活页》须计算机填写、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。申报者在申报时须提交《申请书》电子版及纸质材料1份、《论证活页》电子版1份及纸质材料5份。

2.校外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对课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,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;填写本单位《2016年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调查研究类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此表格式不得更改)。

校内各二级学院(机关及教辅部门工作人员按学科归属在相关二级学院统计)科研管理人员要对课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,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;填写本学院《2016年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调查研究类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此表格式不得更改)。《申请书》、《论证活页》及《汇总表》格式见本通知附件。

3.本年度丝路调研课题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,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集中受理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,集中受理地点在实验楼508室。校内各部门请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,届时需一并提交项目《申报书》、《论证活页》及本部门《汇总表》纸质材料。逾期不予受理。《申请书》、《论证活页》及《汇总表》电子版可提前发送到研究院办公室邮箱:sr@mail.xaufe.edu.cn和xasr_china@163.com。

校外申报者须在2016年11月18日(含)前将《申请书》、《论证活页》及《汇总表》纸质材料寄到: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办公室。《申请书》、《论证活页》及《汇总表》电子版同时发送到研究院办公室邮箱:sr@mail.xaufe.edu.cn和xasr_china@163.com。

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办公室。

联系人:宋振东

联系电话:029-81556641

丝路研究院科研群:390548255

地址: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2号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

邮编:710100

附件:

附件1:2016年度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科研项目调查研究类选题指南.doc

附件2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调查研究类课题申请书.doc

附件3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调查研究类课题论证活页.doc

附件4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科研项目调查研究类课题申报汇总表.xls

中国(西安)丝绸之路研究院

2016年11月3日